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发〔2013〕78号
2013/12/20
颁布日期:2013-10-21 实施日期:2013-10-21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文号:[沪府发〔2013〕78号]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 补偿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发〔2013〕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