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国煌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静安区54-A地块”动迁基地房屋拆迁期限的申请》收悉。经市局批准,同意该地块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14年9月30日。
请你单位加强对该地块的收尾工作,力争在规定的延长期限内完成房屋拆迁工作。
特此通知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