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上海文化广场)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上海文化广场) |
索取号:SY0024301780201600067
文号:黄府征〔2016〕005号
公开部门: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5/30 【字号: 大 中 小】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陕西南路229号。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