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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福佑北块)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福佑北块)


发布时间:2018-09-28 


发文机关:

区府办

发文字号:

黄府征〔2018〕003号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人民路,南至梧桐路,西至安仁街,北至福佑路。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