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一大波零星旧改项目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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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静安区一批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获批复,涉及项目地块见下:
你办《关于申请确认南京西路愚园路、万航渡路284弄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静旧总办请〔202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京西路愚园路、万航渡路284弄零星旧改项目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为南京西路1889-1913号(单号)、1915弄、1955弄、1957-1965号(单号),愚园路459-465、478、480号等部分,万航渡路284弄1-2号、22号等部分。
二、在启动改造前,应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造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南京西路愚园路、万航渡路284弄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你办《关于申请确认青云路宝昌路、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静旧总办请〔202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云路宝昌路、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改项目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具体房屋征收范围包括267街坊、270街坊、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等4部分,其中267街坊和270街坊东至东宝兴路、南至青云路、西至止园路、北至中山北路(其中部分),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为芷江中路345弄1-10号、347-359号(单号),王家宅路34弄1-2号部分。
二、在启动改造前,应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造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青云路宝昌路、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区旧改总办:
二、在启动改造前,应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造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76街坊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常敬泉 律师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上海市律师协会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扫描二维码 添加微信 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西楼27B 联系电话:13816437460 往期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