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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这个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批复!

静安区这个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批复!

静安区人民政府 上海征收律师常律师 2023-10-08 22:56 发表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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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旧改总办:

你办《关于申请确认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静旧总办请〔2023〕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上海自然博物馆,南至静安雕塑公园,西至石门二路,北至上海市育才初级中学。

二、在启动改造前,应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造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附件:石门二路170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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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敬泉 律师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上海市律师协会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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