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缴纳契税
凡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3%税率征收契税;凡个人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已取得发票尚未缴纳契税的,仍可按3%税率减半征收,但必须在2005年7月31日前缴清。
(编辑:常敬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