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澄清“三次发黄段子将处罚”报道
须认定为淫秽信息并非发送3次才进行处罚
www.jfdaily.com 2008-12-02 08:31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阜阳当地公安局解释,只有短信传播淫秽信息才会被处罚。
从昨日开始,安徽阜阳市民间发短信得多留个心眼了。安徽当地媒体报道称,阜阳市公安局日前制定了《治安管理处罚细化标准》(以下简称 《细则》),规定市民发送黄段子3次以上(含3次)的,将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细化标准已于昨日开始正式实施。
昨日,阜阳市公安局就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外界理解有误。
[阜阳新规]
市民发送淫秽短信将遭处罚
昨日,阜阳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李道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为了对民警办案的自由裁量空间予以细化,该局的确出台了《细则》,其中对涉及传播淫秽信息具体行为,制定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影响较小的”属情节较轻,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细则》一文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多次”概念划定了标准,指三次以上(含三次)。安徽当地媒体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多次发送淫秽信息,处以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为例,报道称阜阳市民只要发送三次淫秽信息,就将面临拘留甚至并处罚款的处罚。
对此,李道新表示外界所理解的“发黄段子3次或3次以上会被拘留”有误,《细则》并无如此表述。
[公安局解释]
[公安局解释]
描写性行为短信为淫秽信息
昨日下午,阜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希望对外界传言进行澄清。作为《细则》的主要起草者,阜阳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李道新介绍说,《细则》所指“淫秽信息”并不能与“黄段子”画等号,更不能理解为“发黄段子3次或3次以上会被拘留”。
李道新解释说,公安部门有责任打击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但在具体操作时,不会监控市民的短信息。只有在市民传播淫秽信息,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公安部门才会依照《细则》去处理相关案件。李道新强调,即便公安部门介入处理,也要视淫秽信息的危害情况而定,而且对淫秽短信的发送次数没有限制。
哪些短消息被视为淫秽信息呢?李道新借鉴相关法律文书对“淫秽音像制品”的界定说,一般认为那些露骨地描写性行为的信息可被视作为淫秽信息。李道新还强调,《细则》中有关传播淫秽信息的规定并非阜阳公安局所发明,“我们仅仅是对《治安处罚法》进行了细化”。
[专家]
[专家]
根治黄段子应该打击传播源头
阜阳公安局出台《细则》规定,市民发黄段子可能遭拘留。对此,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常敬泉律师质疑说,公安局仅是执法部门,无权单独对市民进行拘留等限制人生自由的行为,所以阜阳公安局是否有权出台《细化标准》值得商榷。“关键要看黄段子是自娱自乐还是扰乱公共秩序?”武汉大学刑法专家叶小琴认为,对黄段子的危害程度认定存在争议。叶小琴解释说,当前短信息是重要的人际交往方式,其中不乏黄段子,但大多出于自娱自乐,传播范围限于同事、好友之间,一般不会造成社会危害。
常敬泉认为,老百姓发送黄段子是低级的自娱自乐,但尚在道德范畴内,应以教育为主。打击传播淫秽信息行为,应当惩罚黄段子源头的制造者,对于编写以及提供淫秽信息下载的网站进行监管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