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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经租房
您好,我想请问,现在物权法已经实施,那我们向政府请求返还经租房的可能性是否存在,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发表时间:2008/8/3 23:37:46 发布人:
完全存在,并且已经有先例了,你可以参照!具体建议面议!
回复时间:2008/8/4 23:04:25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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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通则》
您好!
请问,当有多名有资格的监护人之间发生争议时,该向被监护人现在的长期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提出申请,还是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提出申请?另外,对指定不服的人员,该向上述的哪个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注:这里指的现在的长期居住地是已经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了。
发表时间:2008/8/2 17:28:24 发布人: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裁决的法院是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回复时间:2008/8/4 23:11:12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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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问题
我和外婆和我表哥三人动迁分配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承租房,我们三人都有名字在上面,户口也是我们三人),因房子小我在外面借了房子住,但现在我没能力租房子了,我现在要搬回这套二室一厅内居住,但我表哥的老婆的亲戚和我表哥的亲戚现在都住在这套房子里面,都是外地人,户口也不在这套房子里面,请问他们在这套房子居住是否需要我的同意,我是否可以叫他们搬出来,我要入住?
发表时间:2008/8/1 0:36:41 发布人:
你可以要求搬进去居住,如果被拒绝,可以起诉确认你的居住权。
回复时间:2008/8/1 16:54:52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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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公房
我的父亲有一套公房,我与哥哥的户口在结婚时迁走到女方,妹妹结婚时户口未迁走其孩户口也入在父亲那,94年因和妻子关系不好打算离婚户口迁回,遭到父亲反对,然后也就未离.08年我与妻子缘分已尽办理了离婚手续,要求其户口迁走,但被告知妹妹在99年买下公房并其房产证上是她名字.请问:
1.我户口是否可以迁回?
2.该房产是否可以作为父亲留下来的遗产?
3.妹妹如今想独吞,父亲尚在,该类官司在父亲在时可打 还是父亲过世后打?并且是否可以以母亲的分额 分得少许遗产?母亲已亡.
发表时间:2008/7/31 14:27:56 发布人:
首先先要确认你妹妹购买公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是有效的,那就不是你父亲的遗产,你就没有权利分割该套房屋。
回复时间:2008/8/1 17:34:54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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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问题
请问,在原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户口在里面的人是不是一定要属于他处无房户才有资格作为新承租人?假如,有户口在里面的人不是无房户,且原承租人生前在上海又没有直系亲属,是不是公房只能由出租单位收回了啊?
发表时间:2008/7/29 23:00:18 发布人:
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回复时间:2008/8/1 17:43:38 回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