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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否状告动迁公司毁坏财物罪
    常律师你好:我是房屋承租人,因妹妹结婚无房,我让出给她结婚过度,等有了房再给我。到91年他们有了房却把房子卖了又买了别处房子并租赁出去,这一切都瞒着我。待03年她们才搬到该处居住,又把我承租的房租赁出去。06年承租房动迁,她们私自与动迁组草签协议,并花言巧语骗取我的委托。当我到动迁组了解实情时,才得知她们说我在外地工作的欺骗行为,我当即要求撤消委托,动迁组说到签正式安置协议时还是要你签的,我想想不放心,决定撤消委托,取消我妹妹的代理权限。但一直遭到动迁组和我妹妹的刁难、阻挠。但终究没撤成,在这种情况下我妹妹还瞒着我伪造我印章冒签我名与动迁组签定了协议。随即把我承租的房敲掉,我悲愤交加。后信访房地局、监察委、区政府信访办无济于事,动迁组还欺骗这些部门说我撤消委托在她们签协议后,简直是弥天大谎。后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把她们统统告上法庭才讨回公道,法院判决原安置协议无效。现我承租人要重新和动迁组商谈安置协议,但又遭到他们的种种刁难,胁迫、威吓。因房屋已被动迁组已敲掉,跟他们商谈没有底气,我现在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毁坏公私财物罪”把动迁组再告上法庭,叫他们赔偿房子,以求得安置商谈的公平。不知我能否告他们,胜算吗?谢谢! 
    发表时间:2008/12/1 21:59:21  发布人:
    建议面谈.常律师13816437460

    回复时间:2008/12/10 22:51:00  回复人:
  • 能否告动迁公司毁坏公私财物罪!
    律师你好:我是房屋承租人,因妹妹结婚无房,我让出给她结婚过度,等有了房再给我。到91年他们有了房却把房子卖了又买了别处房子并租赁出去,这一切都瞒着我。待03年她们才搬到该处居住,又把我承租的房租赁出去。06年承租房动迁,她们私自与动迁组草签协议,并花言巧语骗取我的委托。当我到动迁组了解实情时,才得知她们说我在外地工作的欺骗行为,我当即要求撤消委托,动迁组说到签正式安置协议时还是要你签的,我想想不放心,决定撤消委托,取消我妹妹的代理权限。但一直遭到动迁组和我妹妹的刁难、阻挠。但终究没撤成,在这种情况下我妹妹还瞒着我伪造我印章冒签我名与动迁组签定了协议。随即把我承租的房敲掉,我悲愤交加。后信访房地局、监察委、区政府信访办无济于事,动迁组还欺骗这些部门说我撤消委托在她们签协议后,简直是弥天大谎。后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把她们统统告上法庭才讨回公道,法院判决原安置协议无效。现我承租人要重新和动迁组商谈安置协议,但又遭到他们的种种刁难,胁迫、威吓。因房屋已被动迁组已敲掉,跟他们商谈没有底气,我现在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毁坏公私财物罪”把动迁组再告上法庭,叫他们赔偿房子,以求得安置商谈的公平。不知我能否告他们,胜算吗?谢谢!
    发表时间:2008/11/30 11:31:26  发布人:
    不可以的,但有救济方案.建议面谈.常律师13816437460

    回复时间:2008/12/10 22:52:03  回复人:
  • 关于落政的
    常律师,您好!
    我家1956年被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房,位于静安区,由3幢二层楼房组成,2008年9月市落政办书面答复我们属错改,予以落政,具体手续由区落政办办理,但区落政办经办人借口其中一幢房屋承租人在门口搭了5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该户不好处理为理由,不肯为我们办理落政,除非该户承租房屋由国家作价收购,其余2幢可以落政。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您认为有把握解决这个问题吗?我想请您代理帮忙,行吗?
    谢谢!
    发表时间:2008/10/30 15:52:12  发布人:
    应该是可以落政的.建议电话咨询:常律师:13816437460

    回复时间:2008/11/1 22:56:01  回复人:
  • 关于离婚诉讼(王乐)
    夫妻双方要离婚,有房产两处(都在上海),其中一个权利人是女的,另一个权利人是一家三口,还有一个公司,注册地是上海,女的是股东之一,男的是法定代表人,另有一些其他财产。男的是江苏淮安人,女的是江苏姜堰人。请问大律师:应向哪个法院起诉?诉讼费用怎么计算?律师费怎么收?我的权利能有多少可以得到保障(如房产能分到多少和公司股份能得到多少)?(本人是女方)
    发表时间:2008/10/29 14:04:03  发布人:
    你们是在上海工作吗,满一年了吗?否则要到淮安起诉的.
    诉讼费是按照房屋价值以及股权价值决定的.
    律师费建议面谈.常律师 13816437460

    回复时间:2008/11/1 22:59:09  回复人:
  • 继弟有继承权吗?
    情况是这样的;
       章先生母亲在生育章先生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并生育过一个女孩,后因离婚女孩归男方抚养,未与其母亲及章先生共同生活过,也可以说章先生根本就未见过那个姐姐。现在问题是,那个姐姐现在去世了,未留有遗瞩,姐姐生前一直处于单身,父母现均已死亡。章先生想继承其姐姐的房产,章先生首先去了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可公证员认为,根据章先生的家庭情况来看,章先生与其姐姐应该属于继姐弟关系,继姐弟关系只有在形成扶养关系的情形下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本案的章先生与其姐姐未形成扶养关系,故不能继承其姐姐的遗产,其姐姐的遗产应当由其它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没有其它法定继承人的话,遗产应归国家或其生前的组织所有。
      请问:律师,公证处的说法正确吗?难道同母异父的姐弟也属于继姐弟吗?章先生该如何才能继承其姐姐的遗产?
    发表时间:2008/10/11 18:56:53  发布人:
    章先生姐姐和她的父母死亡时间是怎么样的?这将直接影响他们是否有继承关系。建议面议律师。常律师:13816437460

    回复时间:2008/10/14 14:24:28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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