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311:在没有出资证据的情况下,房屋共同共有人之间如何分割产权份额?
- 案例310:户籍不在被征收房屋的上海人,若婚后在被征收房屋居住至征收(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黄浦法院认为符合同住人的条件。
- 案例309:因原、被告存在家庭矛盾,以及系争房屋实际居住面积部位的原因,搬离系争房屋在外租房居住,能否认定为同住人?
- 案例308:婚后由配偶购买成售后公房,是否认定为福利性分房?
- 案例307:当事人长住长乐路房屋,后按公房出售政策取得长乐路房屋不动产权,二人户籍迁来吉安路房屋后并未居住,是否符合同住人条件?
- 案例306:徐8婚后将户籍迁出系争房屋并至落户处居住,是否表明放弃对系争房屋的居住权,后迁回户籍,但未居住,能否被认定为同住人条件?
- 案例305:王某2系未成年人,户籍出生报入系争房屋,但从未实际居住,能否无权单独主张补偿利益?
- 案例304:系争房屋内户籍在册人员均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且房屋承租人在征收决定前已去世,系争房屋征收获得的补偿利益,是否由户内人员平均分配?
- 案例303:王某1成年后,又与其母亲按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购置过售后产权房并成为产权人之一,是否属于获得过福利性房屋?
- 案例302:含居住和非居部分的私房征收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分得哪些补偿项目?